常州天宁出台管理办法:电梯专项资金设专户管理

常州本地新闻 2018-11-09 09: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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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都要交一笔电梯运行维护费用,但这笔钱到底在哪里?谁在管理这笔钱?电梯需要维修时又是如何使用的?很多居民心里不清楚。为此,今年天宁区房产管理局专门出台住宅小区电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电梯专项资金设专户管理 该办法明确了电梯专项资金范围,包括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4元乘电梯楼层系数收取的电梯运行

每年都要交一笔电梯运行维护费用,但这笔钱到底在哪里?谁在管理这笔钱?电梯需要维修时又是如何使用的?很多居民心里不清楚。为此,今年天宁区房产管理局专门出台住宅小区电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电梯专项资金设专户管理

该办法明确了电梯专项资金范围,包括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4元乘电梯楼层系数收取的电梯运行维护费用,以及2006年以前由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通过合同约定收取的小区电梯资金。

针对电梯专项资金,应设立专户管理,未成立业委会(物管会)的,由物业服务企业设立账户代为管理;已成立业委会(物管会)的,由业委会(物管会)设立账户代为管理;住宅小区由街道(镇)、社区(村)代管的,由街道(镇)、社区(村)设立账户代为管理。

账目列支情况核算到每幢每单元

按小区设立电梯专项资金独立银行账户,实行单独核算。账户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用于电梯维护和更新支出,其他支出不得从该账户列支。

电梯专项资金应按业主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计算,电梯受益业主不得以任何缘由欠缴相关费用,代收单位不得打折收取电梯费用。

电梯专项资金账目收取应明细到每幢每层每户电梯专项资金金额,用于支出的电梯专项资金,应明确列支项目、内容、标准、金额等,列支情况核算到每幢每单元,且每幢每单元的电梯专项资金不得相互挪用。

维修费3000元以内在单元楼道公示

由物业服务企业设账户代为管理的,业委会(物管会)要负起监督责任,不得由物业服务企业一方独立完成电梯专项资金使用。电梯专项资金使用需向社区(村)报备,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区房管局、街道(镇)。

涉及电梯维修费用在3000元以内的需在单元楼道内进行公示,维修费用超过3000元的,需经该单元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字同意并在楼道内公示后,方可实施,应急情况下可以先向社区(村)报备后先维修后签字。全体业主对本住宅物业电梯专项资金使用享有监督权利。街道(镇)、社区(村)对各住宅小区电梯专项资金账户使用实行监管和登记备案制。

结存资金只可转存定期或购买国债

电梯专项资金账户结存资金只可转存定期或购买国债,该资金账户应用于正常的电梯维修使用,严禁用于其它投资项目。

代管电梯专项资金账户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物管会),应将电梯专项资金收支及结存等情况,每半年在小区主出入口、宣传栏、电梯桥箱内三个地方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7天,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并将公示结果报送属地街道和社区备案。对未按规定公示的,由街道(镇)、社区(村)责令整改。

街道(镇)、社区(村)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做好电梯专项资金调查摸底工作,对电梯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应加强监管力度,对发现使用不规范的企业、业委会(物管会)要及时责令整改,给业主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采取资金临时管控措施,确保电梯专项资金安全和正常使用。(凃贤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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