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启动 免缴群体范围扩大

常州本地新闻 2018-09-03 09:2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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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11月20日 2019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常报全媒体讯 记者昨天从市社保中心获悉,2019年度我市市本级(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工作本月初启动。 2019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在常高校大学生180元/人,未成年居民240元/人,

  9月1日—11月20日

    2019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常报全媒体讯 记者昨天从市社保中心获悉,2019年度我市市本级(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工作本月初启动。

    2019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在常高校大学生180元/人,未成年居民240元/人,老年居民600元/人,非从业居民700元/人。

    首次参保在街道(镇)人社所办理

    除在常高校大学生参保缴费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含中小学在校生)首次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需携参保人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至户籍地或《居住证》领取地所在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集中缴费统一使用省社保卡

    2019年度居民医保缴费统一使用《江苏省社会保障卡》。首次使用省社保卡缴费的,需至卡面左上角印有的开户银行任意网点办理金融功能激活手续,并按规定足额缴费;既往已通过省社保卡成功缴费的,只需在省社保卡相应的银行账户内按规定存足保费即可。

    免缴费困难群体范围扩大

    2019年度居民医保困难群众免缴费对象增加了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原市本级户籍的困难群众(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低保人员、重点抚恤优抚对象、三无人员、孤儿、五保户等)继续享受居民医保免缴费政策。请尚未参加过居民医保的符合条件的居民尽快办理相关参保手续。

    2019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集中办理期为9月1日至11月20日,凡在此期间参保并按标准足额缴纳居民医保费的参保人员,可从2019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逾期不缴费或未足额缴费,以及不办理参保、续保缴费的居民,将造成医保关系中断,无法正常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如有疑问,可致电12333咨询。 (常人社 韩晖)

    来源: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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